青海人才網訊:來自現代教育報消息,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一批改革目標明確、政策措施具體的教育改革項目完成備案程序。本次專項改革包括10大試點任務,其中一項即為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
根據通知,完善教學質量標準,探索通識教育新模式,建立開放式、立體化的實踐教學體系,加強創新創業教育的試點地區包括安徽省、廣東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部分高校以及北京大學等33所部屬高校,沈陽音樂學院南校區、贛南醫學院、海南大學、西藏藏醫學院、青海大學藏醫學院。
設立試點學院,開展創新人才培養試驗的試點地區包括北京大學等部分高校。
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的試點地區包括北京大學等17所部屬高校。
改革研究生培養模式,深化專業學位教育改革,探索和完善科研院所與高等學校聯合培養研究生的體制機制的試點地區包括北京市、在滬部分高校及附屬醫院、清華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寧夏醫科大學。
探索開放大學建設模式,建立學習成果認證和“學分銀行”制度,完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制度,探索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的試點地區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廣東省、云南省所屬的高校和中央廣播電視大學。
推進學習型城市建設的試點地區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山東省濟南市、廣東省廣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