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制度基本確立,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積極進展
公務員管理進一步加強。認真貫徹落實《公務員法》,進一步完善公務員管理的各項配套制度。堅持凡進必考,初步建立了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公務員考錄機制。2010年,實行省州(市、地)黨政機關公開遴選,縣(市、區)鄉鎮兩級公務員錄用辦法,新錄用公務員中來自基層和一線的比例達到95%。開展了從優秀村干部中公開考錄公務員工作,拓寬了選人用人機制和公務員培訓工作。 5年累計考錄公務員3976人,培訓各級各類公務員近10萬人(次)。深入開展了“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和個人”等各類國家表彰的評選推薦工作,公務員隊伍的能力素質不斷加強。2010年,圓滿完成了全國和全省玉樹抗震救災評選表彰工作。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全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和人員聘用率均達到95%以上。推進農村牧區鄉鎮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在海西州試點基礎上將范圍擴大到西寧、海東、海北和海南四個地區。專業技術職稱改革深入推進,初步建立起以能力業績為導向,重在社會和業內認可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使用機制。開展了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和農牧區實用人才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人事考試管理工作不斷加強,較好地完成了省級機關事業單位考錄和各類執業資格考試任務。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取得積極進展。建立了全國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形成了符合事業單位特點、體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績和貢獻的崗位績效工資制度。進一步完善了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統籌實施了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調整工作。分步推進了我省義務教育學校和公共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工作。圓滿完成軍隊轉業干部安置任務。5年累計接受安置軍轉干部2237人。加強對轉業干部的培訓教育,落實企業軍轉干部解困政策,有效維護了軍轉干部的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