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簽勞動合同兩大注意事項
一、查明必備條款
1.了解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了解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防止日后用人單位不合理地調崗和變更工作地點。
3.了解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確保自己定額內及定額外的勞動均可獲得法定報酬。
4.了解勞動報酬及社會保險,防止日后在勞動報酬、休假工資、經濟補償金基數計算等方面,陷入舉證不利。
5.了解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對已有或潛在人身危險及風險有足夠把握。
6.了解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二、看清勞動紀律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何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法律法規均未做出具體規定和細化,而是要求用人單位在企業規章制度中加以明確和界定。因此,不同的用人單位對“嚴重違紀”的界定多多少少會存在不同,尤其是一些特殊行業或企業,往往對內部員工存在一些特殊的行業或企業要求。因此,勞動者在準備好邁入一家新的用人單位之前,首先應對其紀律要求有清晰、明確的認識。很多勞動者對《勞動合同》以及相關附件的簽收較為程序化,只履行程序,不知曉內容之后,莫名其妙即背負上了“違紀”之名,極為被動。
功課二:人際關系課新人別扎堆
案例一
陸小姐第一天上班,8時就到公司了,辦公室里空蕩蕩的。她一個人坐在電腦前,心里直打鼓。終于等來第一個同事,沒想到她滿臉疑惑地看看陸小姐,什么話也沒說。后來的待遇也大致相同,偶爾有人問一句:“新來的吧?”陸小姐還無言以對,只能點點頭。幸虧公司有另外四個新人,陸小姐和他們儼然成了“五人幫”,一塊聊天、吃飯,連上廁所都一起去。
前輩指點:新人在見到老同事時一定要主動打招呼問好,報上姓名,并請對方多多指教,而且盡量記住每個同事的姓名,免得張冠李戴。另外,不要對稱呼發怵,第一次見面都叫“老師”,也許不太合時宜,但沒有人會對這個稱呼不滿意,以后了解“行情”再改也為時不晚。
此外,新人與同事交流應注意三個問題:一、新人扎堆,新人之間雖容易找到共同語言,但往往不利于與老同事交往;二、只認師兄師姐,有可能導致學校身份認同的延續,不利于盡快進入工作角色;三、只找距離近的同事交流,難免有小團體之嫌,新人應利用午餐等時間,盡可能了解每位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