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機關2011年公開考錄
公安機關特警體能素質測評的公告
根據《青海省公開考錄公安機關特警公告》,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研究決定,定于2011年11月6日進行體能素質測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體能測評人員
報考2011年公開考錄特警職位,進入資格審查且審查合格考生均要參加體能素質測評。
二、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進入體能測評報考西寧市公安局特警各職位和海東地區公安局特警1、2、3職位的考生體能測評時間為11月6日上午,報考海東地區公安局特警4、5職位和海西州公安局特警各職位、格爾木市公安局特警各職位的考生體能測評時間為11月6日下午(見附表),地點在青海警官職業學院上校區(西寧市城中區建新巷22號,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學校)。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公布的體能測評項目,鑒于我省屬高海拔地區,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研究,并報有關領導同意,將體能測評1000米長跑標準放寬至≤4′50″,800米長跑標準放寬至≤4′45″,其他體能測評標準不變。
四、遞補原則
體能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該職位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請持身份證、準考證按照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凡未按時到達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如有弄虛作假現象的,取消測評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二)考生在測評前,應該充分做好準備工作,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能測試(如受傷等,或其他不適宜劇烈運動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三)考生要下載《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素質測評承諾書》,由考生本人及家長(監護人)簽字后,在報到時交現場工作人員;
(四)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體能測評現場,否則視為作弊,取消體能測評資格;
(五)體能測評時間為上午的考生集合時間為8:00;下午的考生集合時間為14:00。
特此公告
1、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素質測評承諾書
2、青海省2011年公開考錄公安機關特警體能素質測評人員
青海省公安廳政治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